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

第二次鴉片戰爭

有問:「有人將英法聯軍之役稱為『第二次鴉片戰爭』。你同意嗎?試抒述你的意見。」




同意,英法聯軍之役應該稱為鴉片戰爭才對。因為這一次戰爭,是英國政府有意將鴉片在中國成為合法商品的一次戰爭。


因為英國政府並不能對鴉片抽稅,因為這種做法等同承認鴉片為合法商品,那麼英國本土都可以販買鴉片,就會變成自己害自己咁攪笑。但英國自南京條約之後,指為清廷阻礙貿易的限制已廢除,中國亦開放商港接受貿易,但英國對華貿易並沒有改善,原因是英國的商品主要為紡織品,而中國本身亦產棉花,民間自行織布裁衣,本銷市場已飽和,所以英國的商品在中國其實並沒有市場,只是英國政府誤信貿易不濟是因為清廷的商務限制。而自南京條例實施十多年後,英國政府終於明白現實是只有鴉片才能在中國有銷售的市場,因此在天洋條約中將鴉片改為「洋藥」,每擔收稅銀三十兩,鴉片正式輸入中國。


因為鴉片只是在中國成為合法商品,而不影響鴉片在英國仍是違禁品的法律地位。所以英法聯軍戰役,只是英國以教案為藉口,而將鴉片貿易合法化的一場醜劇。


於2006-11-07 11:52:11知識+ 中發表: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7006110604190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