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

自由市場與強積金

有問:「如果香港政府尊重自由市場,為甚麼政府要設立強積金,強迫市民參與?
    經濟學家及香港政府,以尊重自由市場為藉口,反對設立「最低工資」是否合理?」



強積金雖然是強迫市民參加的計劃,但仍以自由市場營運方式,而且這是社會保障的計劃,就連美國以自由市場為主導都一樣有這樣的計劃,美國人稱之為「三腳椅」的計劃,叫三腳是因為由三方面供款,即是僱員、僱主同政府,同樣是退休可以取回,因為有政府參與,保障及穩定性很高。


香港人就無咁幸福啦,只有僱主同僱員供款,好過無。因為退休保障,如果無又無咁多儲蓄,到時老左點好,個個靠政府,咪即係由當時年輕一輩的納稅人養現時無做保障的人,咁又公唔公平呢?可況保障的是僱員,有無強積金都要儲下錢,而僱主都要供款,得益都是僱員,因為最始取款都是僱員。


如果無強積金,即是要日後的打工仔,補貼現時的僱主,為員工做保障,而僱主就可以慳返一畢應該用來保障僱員日後生活的開支,這樣好嗎?


於2006-10-24 13:31:59 知識+ 中發表,但未被選為最佳答案: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70061023035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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