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

自由市場與賭博事業

有問:「如果香港政府尊重自由市場,為甚麼政府要禁止馬會以外的賭博事業?
    經濟學家及香港政府,以尊重自由市場為藉口,反對設立「最低工資」是否合理」



因為賭博事業不是單統一種商品或者一種服務,所以不能以自己市場概念理解。

賭博事業涉及道德及社會秩序問題,這都不是商業行為可以解決的。有咩道德及社會問題,舉例一個人沈迷賭博,唔工作,只想不勞而獲,那個人對社會是沒有貢獻,即是社會的資料及生產力會減少,問題不是一個人受影響,而有更多人沈迷賭博,社會的生產力只會減少。


另外亦會導致家庭問題,子女忽略管教問題,而子女受感染亦會將不勞而獲的心態傳落下一代,社會如果越多人不事生產,社會的經濟力只會衰退。而政府除了收入少了外,尚要耗費資源去解決這些問題,如請社工處理家庭問題、提供綜援去養這些賭仔。你可能覺得不事生產的人抵死,仲要社會養他。但無綜援唔可以使賭仔戒賭,只會使他們為湊賭本而打劫偷竊,政府一樣要資源請警察維持治安。

所以馬會可以開賭,因為它有俾稅,不過是以做慈善方式,其實40年代香港政府有想過向馬會收賭博稅,但考慮到會鼓吹賭博,所以才會用現時馬會做慈善方式,不收博彩稅。這樣做法,其實是馬會制造了賭博問題,再撥一些資源叫做解決問題,其實是控制問題的惡化。所以為何只馬會可以這樣做,其他人不可以。試想想如果其他人開賭,取了利益,傳播了賭博這種不勞而獲的觀念,但沒有撥資源處理這個問題,留番這會其他人或者政府處理,是否公平?政府不能收博彩稅,解決這個問題的資源只會來自納稅人,這對他們公平嗎?


而自由經濟的概念,不是字面解自由地做生意!自由經濟主張用者自付原則,不是公同分擔,所以沒有免費午餐,無免費的意思是食了午餐者不付帳,就要其他沒有食的人代付,這對其他人不公平,所以就要用者自付。所以開賭的人取了利益,制造了問題,卻不會出資解決,由其他納稅人代付,這又是否合乎自由經濟的原則呢?

寫了這麼多字,大家可能覺得好麻煩,倒不如禁了賭博就簡單。但事實是不可能的,點解?無了賽馬,又可以有咩娛樂呢?請問?我雖不是賭徒,十年內連六合彩都唔買,但我都明白,馬會的貢獻不是撥款資助社會福利事業,而是提供最少用地的娛樂活動,請問有那些地方可以一次過容納百多萬人參加活動呢?又有那些活動適合百多萬人參加呢?唔係百多人,係百多萬人呀!單是秩序管理、報名收費,要應付百多萬人,你諗可以點做?無馬會,星期日成街都係人,大家都無節目,打下交攪下事.........。可況,戰後政府予馬會擴展賽馬活動,後加設六合彩,目的是打擊當時活躍的私人賭博活動同「字花」賭博,當時因為有這些地下賭博活動,黑社會才有金錢控制警隊(行賄、派片)。所以沒了馬會,香港又回到六十年代黃、賭、毒的社會,就真係好玩囉。

附:我的立場是最低工資是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的可行方法,就算英美等這些以自由貿易、自由市場為主導的國家都有,詳細我見有人答得比我好,就不重複啦。


於2006-10-24 11:55:36 知識+ 中發表: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70061023034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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