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

募兵與徵兵

有問:「[募兵]與[徵兵]有何不同?邊種係強制性?邊種係自己行入去?」




徵兵者,一般稱為「義務役」兵制,就是國民有當兵的義務,國家需要人民當兵,就不論人民願不願意,都要去當兵帶有強迫的性質。而徵兵制是比較普遍的招兵制度,許多國家都實行,分別的是實施的方式而已。例如泰國就是實行徵兵制的國家之一,適齡男子就要到國家指定的徵兵中心報到,然後等抽籤,抽到的就要當兵,抽不到的就不用當,可以免役,至於抽幾多兵就要視乎那年度需要幾多新兵入伍了。所以就算是實行徵兵制國家,也不是個個人都有機會要當兵的。在和平時代,需要兵不多,國家也不一定要人人都服兵役的,就會有許多人會獲免役,一生也沒機會當過兵。至於人人都有服役機會的徵兵國家或地區,最為人認識的就是以色列和台灣了。


而募兵者一般稱為「志願役」,就是人民不用政府強迫,也會自願當兵的。而志願役也可以分為職業軍人和僱傭兵兩種形式,前者會以從軍為職業,甚至終身職業;而僱傭兵則不是局限於為所屬國家當兵的,有些會是為其他國家當兵,也有些是為了金錢而當兵,甚至只為了錢而打仗殺人的,這些傭兵集團名聲當然不好了,有些甚至聲名狠藉。例如法國的外藉兵團,就多是非法國藉人士來當的,以前法國外藉兵團名聲也不好,因為收容許多亡命之徒和罪犯來當兵(據聞以前也有些香港的黑社會份子,在走頭無路之時就去入法國外藉兵團,之後就做了法國人,香港有套電影都以這主題拍的,由王傑做主角,不過忘了劇名,哈!)就成了出名的爛仔兵團。不過現時外藉兵團都不收亡命之徒入伍,軍譽就沒那麼爛了。


不過志願役兵制,也是很普遍的,就算是實行徵兵制的國定,也都會實行一定程度的募兵的。原因之一是因為一般來說,徵兵制下的軍隊紀律都比較好,不過作實能力就不大好,因為許多兵原都是平民,日常操練可以,不過要上陣殺人就不一定行!而且服役時間短,作戰經驗難累積,到有經驗時又到期退役。而且現代軍隊組成複雜,軍事知識也日漸專門,就不是拉一批平民來當就行。軍隊中如通訊、機械、電機等單位,就不是短期訓練平民就可以擔任,而需要專門人材。而海軍及空軍等隊伍,許多作戰崗位就更要訓練一段長時間,或者由一些專門人材來當,就更不是徵兵制可以提供合適的人員,就需要以職業聘請的形式,聘請一些合適的人員來當兵的,所以就成了現在常見的,徵兵制與募兵制混合實施的情況。


順帶一提的是,軍隊內的軍官,一般都是志願役的,因為他們是願意長期留在軍隊中工作,才會考入軍校接受較專門的軍事訓練的,亦會以軍人為終身職業的。所以他們服役的年期,就會比一般人長許多的了。不過作為軍官,就有機會升將軍,獲取榮譽與地位,就不一定是金錢可以比擬的了。



於2007-09-03 22:45:45知識+ 中發表: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70070903012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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