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日軍三八式歩槍與美軍M1卡賓槍

有問:「日本三八式歩槍 vs 美國M1卡賓槍,誰優勝?」

點解日軍三八式歩槍有刺刀,而美軍M1卡賓槍則無,看了許多答案,問非所答的多,無法啦!無網頁有答案可抄,抄不到就自然不識答啦!都喺時間本人出來吹下水,解釋一下啦!


二戰時日軍用三八式歩槍加刺刀,是因為日軍陸軍獨有的作戰方式,這種戰術,其實許多所謂軍事專家都不知到!哈!就是看官想也沒想過的!日軍當年的打法,就是用最簡單最原始的打法,那就是──白刃戰了!怎樣?沒想過日軍制霸半個太平洋,打出個東亞共榮圈,原來就不是用甚麼先進的武器與裝備,反而是用最原始落後的作戰方式。所以那些只懂談那些武器厲害的笨驢,就應該反省一下啦!


日軍打白刃戰,實源於1905年日俄戰爭。當年俄軍開始使用重機槍作戰,不過當年重機槍的技術未到位,機槍長期射擊,槍管因過熱而變形,造成卡膛及故障。而日軍當年以密集的步兵隊形衝鋒,因為俄軍機槍故障多,日軍就能衝過俄軍的火網,殺入俄軍陣地打白刃戰,因而全滅俄軍。受此戰役影響,日軍將領對於自動槍械有成見,認為自動槍械故障多射擊集彈性低,不如打白刃戰實際。所以日本在二戰前,並不太熱忱於開發自動武器,連戰車也覺多餘,因為最早的戰車主要裝備機槍。日軍將領不信機槍火力,二戰時日軍只用機槍作防禦,機槍要固定射擊,不利於衝鋒,所以打到戰爭末期,日本陸軍仍以步槍加刺刀為主要裝備,原因在此。


不過白刃戰對日軍來說,就不是不適合的戰術。東方人體形及體能雖不如歐洲人,不過日本民風尚武,國民教育到現在仍有武術訓練,如劍道、空手道等,以前就更加重視,這些民間訓練能提高日本人的格鬥技術。日本以前不是家家戶戶有槍械的國家,不過格鬥技術就總會人人都會,因此召集平民組成的軍隊,格鬥技術自然比射擊技術還要好!而且白刃戰也有一定威力,其實在面對面的搏鬥中,槍械反而無用武之地,因為會誤中同袍,射擊時顧慮多,也難發揮殺傷力。當然更重要的是,日軍陸軍墨守成規,抱著大敗俄軍的醬缸思想,還認為白刃戰是最能表現日本武士道大無畏的打法,堪稱一絕!


當然日軍也不會笨到單用血肉之軀來冒死衝鋒,當年日軍就為了打白刃戰,就發展出很優良的步砲協調作戰方式。步砲協調,美軍在二戰也用過,不過成效在限,因為用的是重型大砲,重砲火力強殺傷力大,不過笨重難移,所以重砲就只能待在後方,通過無線電報坐標進行跨射,砲兵指揮官因看不到落彈點,如計算錯誤或彈道偏差,砲彈會落在己方進攻部隊頭上,步兵自然怨聲載道。而且在兩軍相接時,砲兵也不能發砲支援,當砲兵停止射擊到步兵推進到敵陣時,就有時間讓守軍重整防禦,進攻自然增加困難。

而日本陸軍最在二戰前,將部隊改為聯隊制,聯隊制就是步兵與砲兵的混合編組。二戰時許多國家部隊是步兵師下轄步兵團,步兵團無砲兵配屬,砲兵歸師部或軍部指揮,步兵在進攻時需要砲兵支援才由師部調出,不過僧多粥少,師部僅有的砲兵不可能全支援到幾個步兵團的火力要求,就算調到砲兵,合作性不一定如直屬部隊般緊密。日軍將砲兵中隊置於聯隊下,砲兵就要伴隨步兵衝鋒,砲兵指揮官在戰線指揮,就能修正射擊彈道,避免砲彈落在進攻部隊頭上,也能提供火力盾,掩護步兵直殺入敵陣中才停止射擊,那時敵陣早已被轟得七葷八素,日軍跟著殺到,守軍無時間重整防線,就只有潰退,人多打人少,日軍打白刃戰就佔盡優勢!當然日軍要讓砲兵衝鋒,就要放棄火力強的重型大砲,改用輕便但火力較遜的野戰砲才衝得成。所以武器之選用,就不一定要用最強最勁的武器,而是選用的武器是否合適、是否配合戰術之運用,不過懂這個道理的人又有幾多呢!


簡單來說,日本陸軍二戰時主要戰術思想是以打白刃戰為主導,以三八步槍加刺刀,即是將步槍插刺刀來當長矛來用,很有點重拾中古時代武士式拼刀槍的味道。而同一時期,歐美部隊的戰術發展,是以提高步兵的火力為主,多於訓練士兵打白刃戰。所以美軍在二戰的主導作戰思想,就根本沒有想過要打白刃戰,既然不想打白刃戰,又怎會在卡賓槍上加刺刀呢?答案就是如此簡單啦!


其實卡賓槍最早是裝備騎兵用的。騎兵因要手持馬韁,只能單手操作槍械,當年的步槍是手動上彈,要雙手操作,加上槍管長不靈活,並不適合騎兵使用。故有人設計一種用氣動上彈的槍械,這就是卡賓槍了,早期亦有人稱之為馬槍,原因是這種槍是配合騎兵在馬上使用的。卡賓槍為了適合騎兵用,槍身短而輕巧,利於單手持槍射擊;自動上彈,射擊密集及不用反覆瞄準,射擊成效較高。不過卡賓槍槍身輕短,並不適合打白刃戰。


其實二戰時美軍的制式槍械,主要是M1加蘭德步槍,而非M1卡賓槍,M1卡賓槍及M1湯姆生衝鋒槍,主要是發給士官級以上軍官使用的,作為步兵班火力支援的武器。


二戰時雙方部隊接戰距離較遠,往往在幾公里外發動攻擊,向目標區域推進,所以越能早點及遠點將敵軍幹掉,就越有優勢。所以當年各參戰國的軍隊,用的主體是步槍。步槍槍管長,對射擊遠距離目標集彈性較好,而卡實槍及衝鋒槍,因槍管較短,而且自動上彈,氣筒上彈時的移動會影響射擊彈道,亦即影響了集彈性,對於射擊遠距離目標就很困難,所以卡賓槍及衝鋒槍,主要用作衝鋒時的火力壓制,和壓制敵軍的衝鋒。


自動武器在面對面的格鬥中不能發揮,因為兩軍混雜,子彈亂飛,易傷及同袍。不過在近接的戰鬥距離,即在300米範圍內而未到面對面的距離,自動武器就最能發揮威力。美軍在二戰時的戰術,主要是以大量自動武器來壓制日軍的密集衝鋒,只要在日軍衝進陣地前將之射倒,自然不用打白刃戰了,也自然不用在步槍上插刺刀了。


總括而言,步槍(不論是三八或是加德蘭)和卡賓槍(不論是M1或是其他)就根本無從比較,兩者作戰的主導思想不用,使用方式不同,比較的基礎迥異,又如何作比較呀?你能比較賽跑和跳高,那個項目誰優勝呢?



於2008-07-04 21:25:38知識+ 中發表: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70080627002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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