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

當鋪

有問:「當鋪問題??」




以前就係咩都當得,現時就好多物品都唔收,因為沒有二手市場,所以咩都收即你做埋垃圾佬個份。


以前有咩野當呢?想信一般人都會認為是金銀首飾、手錶同個人貴重物品,因為現時當鋪都係接受這些東西典當。但試問以前平民百姓,有幾多人有金銀首飾、珠寶玉石可以拿去典當呢?

其實以香港為例,戰前的銀行都沒有私人借貸服務的,做的借貸都是以商人為對象。而當時亦沒有很多人存錢入銀行儲蓄的,只有有錢人才會在銀行存錢,一般人儲錢,不是藏在家中,就是存在老闆或者任職公司中,因為以前流行「責」(借音來表達)糧,即是發薪水只發一部份,餘款留在公司中當儲蓄。所以以前的人需要現金週轉,就會向老闆借糧,即是貸款,借盡就問親友借,再沒辦法就拿家中物品去典當,衣服鞋襪,而以前衣服是有二手市場的,稱為「故衣」,而當鋪是多數會接受衣服典當的,因為唔難轉售。到最後,如果當無可當,你估會當咩呢?

一定估唔到呢。因為以前的人山窮水虹盡,當無可當,就會當.....「小孩」!


估唔到呢!但的而且確是事實,根據吳昊先生寫的懷舊香港地一書提過,以前是有當小孩的做法,不過唔係真係當,因為當鋪唔會收小孩做抵押,買唔出重要用錢養多個細佬,笨死啦!當小孩是當時人向當鋪表示已山窮水盡,無物可當,而當鋪一般做法是封一封利是以示回禮,和小孩一同退回,就是這樣。


此外,小弟知道以前北方省市的當鋪,是接受人當棉衣和棉被的。那時窮苦人家,會在夏天時儘量將棉衣棉被拿去當鋪當,換點錢週轉,臨冬才贖回。既可有錢可用,又不用搵地方存棉衣棉被,是當時窮人盡辦法求生存的一種做法。不過都有人臨冬時湊不夠錢贖回棉衣棉被,就只有凍死的份兒,所以就這種做法,接近賭命,但搏下總好過餓死,因此都有好多窮人會這樣做。由此可見以前窮人生活的苦況和無奈。


於2006-11-27 14:39:52知識+ 中發表,但未被選為最佳答案: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70061127013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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